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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入户有多种方式
发布时间:2025-02-25 11:53:52 信息来源:惠州高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

惠州入户有多种方式,以下是 2025 年惠州入户政策相关内容:

市内迁移

惠城中心区居民:可在惠州任一区县(惠城中心区除外)根据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。

惠阳区、大亚湾区、仲恺区和惠城区居民: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的,可在惠城中心区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。惠城区、仲恺区、惠阳区、大亚湾区居民可在惠州任一区县(惠城中心区除外)根据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。

惠东县、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

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 年以上的,可在惠州任一辖区(惠城区、仲恺区、惠阳区、大亚湾区)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。

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2 年以上的,可在仲恺区、惠阳区、大亚湾区和惠城区马安镇、横沥镇、三栋镇、汝湖镇和芦洲镇居住就业入户。

市外迁移

人才落户

惠城区

落户街道办事处地区:包括桥东街道、桥西街道等。学历型人才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(年龄限 45 周岁以下),且与惠城区引进单位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、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往届毕业人员;专业技术人才需具有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初级(年龄男 50 周岁、女 45 周岁以下)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,且与惠州市引进单位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、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;技能型人才需具有中级(年龄限 45 周岁以下)及以上技工职业资格,且与惠州市引进单位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、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。

落户马安镇等:学历型人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非全日制本科(年龄限 45 周岁以下)以上学历,且与惠城区引进单位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、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 个月以上的往届毕业人员;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要求与街道办地区类似,社保缴纳要求为 3 个月以上。

大亚湾、惠阳、仲恺: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(含暂缓就业)高校毕业生;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、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(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)和技能型人才,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 个月以上。

惠东、博罗、龙门: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(含暂缓就业)高校毕业生;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和技能型人才,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

稳定居住就业落户

惠城区

落户街道办事处地区: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,居住满 3 年(连续办理居住登记 3 年或以上),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 3 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3 年的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。

落户马安镇等: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,居住满 2 年(连续办理居住登记 2 年或以上),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 2 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2 年的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。

大亚湾、惠阳、仲恺:在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,居住满 2 年(连续办理居住登记 2 年或以上),连续就业满两年或连续缴社保满 2 年。

惠东、博罗、龙门:在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,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,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。

购房落户:在惠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(含二手房),已办理房产证、不动产权证,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。

投靠落户

夫妻投靠: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、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。

父母投靠子女: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、有合法稳定住所,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,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。

子女投靠父母:未婚子女以父(母)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、有合法稳定住所,并与父(母)共同生活为条件,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;已婚子女以父(母)身边无子女并与父(母)共同居住生活、照顾父(母)为条件,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。

其他落户方式

招(调)干落户:经公招、公选或经省、市、县(区)组织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录(聘)用、调任、转任、调动到本市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,其本人及其配偶、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。

政策性安置:根据国家、省及本地区政策要求,符合安置条件的,可以申请迁入户口。

随军家属: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,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军人服役地所在城市。

招生落户:公民考取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、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、技工学校,自愿迁移户口的,可办理户口迁移。

经商投资落户:在市辖区累计投资金额(实缴金额)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(市辖县的投资额由各地自行制定)的企业投资者,且企业正常经营,投资者本人可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