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州投靠落户的办理流程如下:
准备材料
夫妻投靠: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。如子女随迁,还需提供子女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,
已婚子女还需提供结婚证。
子女投靠父母: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,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,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。
投靠人是未成年人,父母离婚后申请投靠非抚养方的,还须提供父母的离婚证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(法院调解书),经父母双方协
商且签订的同意书。投靠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(离婚的,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、法院判决书)。投靠人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,提供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。
父母投靠子女: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,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,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。投靠人已
婚的需提供结婚证(离婚的,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、法院判决书)。
提交申请:申请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全市任一公安户政窗口提出申请。
窗口受理审核:公安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,会在 4 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。
部门审批:户籍地县(区)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后,会在 3 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。
办结:经审核审批通过后,由受理窗口办结。如果申请人属于省外迁入的应当签发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申请人凭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到原户
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再凭《户口迁移证》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符合户口迁移 “省内一站式”“跨省通办” 办
理条件的,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由迁入地、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,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