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州投靠落户政策中,通常对房产没有特定要求,但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与房产相关的落户情形中有以下规定:
市内移居涉及房产情况
博罗县、惠东县、龙门县居民:已连续缴纳参保缴费记录 2 年以上的,可在仲恺区、惠阳区、大亚湾区以及惠城区马安镇、三栋镇、
汝湖镇、横沥镇和芦洲镇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;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 年以上的,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
(包括桥东、桥西、江南、江北、龙丰、河南岸、水口、小金口等街道)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。
仲恺区、惠阳区、大亚湾区和惠城区马安镇等居民: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的,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实际居住地申
请迁入居民户口。
购房落户涉及房产情况
房产性质:仅限住宅类房产,如商品房、普通公寓等,商铺、办公楼等商业性质房产不符合要求。
产权要求:需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,且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。若房产为多人共有,仅允许产权比例最高者申请,其他共有人
需签署放弃声明或公证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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