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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购房落户
发布时间:2025-03-04 12:15:12 信息来源:惠州高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

惠州购房落户相关内容如下:

申请条件

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,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,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,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可以随迁。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仅限住宅,不包括办公用房、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,且房屋获得时间不受限制。

办理材料

基础材料

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。

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。

其他情形材料

申请人是房屋产权人配偶的,需提供结婚证。

申请人的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记载不一致的,需提供结婚证(离婚证)或书面说明(本人签名)。

配偶、子女、父母随迁的,需提供居民身份证(年满 16 周岁以上必须提供)、居民户口簿和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材料(居民户口簿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,可不提供)。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。父母离异的,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、法院判决书。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;经抚养权属方同意,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、律师见证书,可跟随另一方迁移;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。

住宅房屋产权是两人以上(含两人)共有的,只允许拥有产权比例最大的一名产权人入户,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,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、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。

办理流程

预约:可通过 “惠办事” 微信公众号或 “惠州之家” 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,也可到现场取号排队。

提交申请: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户政窗口(如居住地派出所 / 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)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。

审核审批:迁入地县(区)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。符合户口迁移 “省内一站式”“跨省通办” 办理条件的,由迁入地、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,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
办结落户:审批通过后,受理窗口办结落户手续。迁入地公安机关承诺审批期限为 7 个工作日,如属于县(区)内迁移的,户政窗口现场办结。